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探寻秦岭赏秋秘境,跟着这条自驾线路走,告诉你留坝的秋天有多美

3.天气预报黑色代表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陕西法镇天气预报15天_陕西法镇天气预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准确、及时地发布气象预报,防御气象灾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5张)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气象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应当把公益性气象服务放在首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气象事业纳入中央和地方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以保障其充分发挥为社会公众、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其投资主要由本级财政承担。

气象台站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

第四条

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及时主动提供保障当地农业生产所需的公益性气象信息服务。

第五条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的气象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对其气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第六条

从事气象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气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气象科学知识普及,培养气象人才,推广先进的气象科学技术,保护气象科技成果,加强国际气象合作与交流,发展气象信息产业,提高气象工作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关心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艰苦地区和海岛的气象台站的建设和运行。

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条

外国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活动,必须经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章 气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第九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重要气象设施的建设规划,报批准后实施。气象设施建设规划的调整、修改,必须报批准。

编制气象设施建设规划,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条

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应当按照项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

第十一条

国家依法保护气象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

气象设施因不可抗力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气象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未经依法批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迁移气象台站;确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应当报经气象主管机构批准;需要迁移其他气象台站的,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迁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应当符合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技术要求,并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在气象业务中使用。

第十四条

气象计量器具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经气象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气象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气象主管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建立气象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 气象探测

第十五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气象探测并向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气象探测资料。未经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批准,不得中止气象探测。?

气象主管机构及有关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适时发布基本气象探测资料。

第十六条

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及其他从事气象探测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所获得的气象探测资料。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气象资料共享、共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其他从事气象工作的机构交换有关气象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海上钻井平台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国际航线上飞行的航空器、远洋航行的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气象探测并报告气象探测信息。

第十八条基本气象探测资料以外的气象探测资料需要保密的,其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以及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国家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义务。

第二十条禁止下列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一)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进行爆破和采石;

(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

(三)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其他影响气象探测的行为。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准由气象主管机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庄和集镇规划。

第二十一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属于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探测环境,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属于其他气象台站的探测环境,应当事先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第四章 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可以发布供本系统使用的专项气象预报。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提高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三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根据需要,发布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并配合军事气象部门进行国防建设所需的气象服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应当安排专门的时间或者版面,每天播发或者刊登公众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保证其制作的气象预报节目的质量。 广播、电视播出单位改变气象预报节目播发时间安排的,应当事先征得有关气象台站的同意;对国计民生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补充、订正的气象预报,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第二十五条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通过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提取一部分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六条信息产业部门应当与气象主管机构密切配合,确保气象通信畅通,准确、及时地传递气象情报、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气象无线电专用频道和信道受国家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挤占和干扰。

第五章 气象灾害防御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二十八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可能影响当地的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及时报告有关气象主管机构。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和与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有关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监测、预报气象灾害所需要的气象探测信息和有关的水情、风暴潮等监测信息。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御气象灾害的需要,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并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气象信息,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实际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的有关工作。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必须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使用符合气象主管机构要求的技术标准的作业设备,遵守作业规范。

第三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第六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三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工作,组织进行气候监测、分析、评价,并对可能引起气候恶化的大气成分进行监测,定期发布全国气候状况公报。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气候资源的特点,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和保护的重点作出规划。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

第三十四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具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经其审查的气象资料。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的;

(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违法批准占用土地的,或者非法占用土地新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造成危害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

(三)从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审查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不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或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不符合气象主管机构要求的技术标准的作业设备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丢失或者毁坏原始气象探测资料、伪造气象资料等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气象设施,是指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

(二)气象探测,是指利用科技手段对大气和近地层的大气物理过程、现象及其化学性质等进行的系统观察和测量。

(三)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四)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

(五)人工影响天气,是指为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在适当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等目的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气象台站和其他开展气象有偿服务的单位,从事气象有偿服务的范围、项目、收费等具体管理办法,由依据本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中国气象工作的管理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气象活动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四十五条本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8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同时废止

探寻秦岭赏秋秘境,跟着这条自驾线路走,告诉你留坝的秋天有多美

大家好,这里是@泡鱼儿 的行摄江湖,点击上方关注,每天与你分享旅行路上不一样的风景。

如果你喜欢秋色,一定要自驾去一次秦岭,去赴一场秋的饕餮盛宴。每年从十月下旬开始,遍布秦岭山脉的水杉、黄栌、枫树、落叶松等各种树木就开始陆续变色,随着气温的降低,整个秦岭都会变得色彩斑斓,被打扮得像童话世界一样。

秦岭既是中国南北大陆地理分界线,也是南北气候的分界线,还是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与温带落叶阔叶林的分界线。北坡寒冷干燥,南坡温暖湿润,走进秦岭,你会发现强烈的“南北差异”。这种差异不仅表现在南北地理环境、气候特征、文化风俗的差异,小到饮食习惯,比如秦岭以北吃面食,秦岭以南吃米饭,秦岭南北截然不同。

正是因为有了秦岭的屏障和滋养,才会有八百里秦川的五彩斑斓和壮阔山水。隐藏在秦岭南麓腹地的陕南小城留坝县,因为境内地貌复杂,山势险峻,气候多变,海拔高度落差大,孕育了丰富的山地 旅游 资源。

随着宝汉高速等多条穿越秦岭的高速的开通,被搁置的316、244等老国道,以及县境内的高江路、姜眉路、狮太路、茶庙路,反倒成了自驾游爱好者青睐的线路。下面是我这几天的行程,整理出来希望能对大家的出行提供参考(线路图附后)。

来留坝必去的秦岭赏秋网红公路高江路,全长39公里,起于凤县高桥铺,止于留坝县江西营村,是一条修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备用公路,是姜眉路(从留坝姜窝子经太白县到眉县)与316国道高桥铺段连接的主干道。

这条穿越秦岭的公路沿线美得一踏糊涂,也是陕西省唯一的“中国最美山村 旅游 线路”。道路两旁,随便一个山坡上,色彩相互交织,如锦似缎。

从留坝县城出发去高江路,会经过张良庙,可以在此短暂停留,门票50元。张良庙始建于东汉末年,是祭祀汉高祖刘邦的谋臣张良的祠庙。相传张良辅佐刘邦入关破秦之后,功成而退,隐居于此。

前往高江路需要翻越的第一座大山叫柴关岭。站在关隘上,你可以清晰地看到远处悬崖绝壁上的古栈道。素称“秦汉咽喉”之称的留坝“面巴蜀而背靠秦川”,纵贯南北的褒斜栈道、连云栈道、陈仓古道蜿蜒百里,已经有2000多年 历史 。“火烧栈道”、“寒溪夜涨”、“萧何月下追韩信”等 历史 典故都发生在这里。

从柴关岭盘旋而下,公路两边的行道树叶已经开始变色。这条路还将途经两河口自驾营地、石门奇观、西北“银杏树王”等,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地方都免费开放,没有门票。

驱车继续前行, 进入一个叫石门子村的地方,公路两边的行道树红绿相间,色彩丰富,靠边停车的游客也多了起来。这条路上的行道树主要以水杉、银杏、刺槐、法国梧桐,以及金丝柳、樱花树等居多。

清晨,村里的老人和他的两只小狗走在路上——很多爆红网络的小视频就是在这里拍摄的——想要看到这样的场景,你必须得在上午九点之前赶到这里。

九点过后,自驾的游客会越来越多,公路上到处都是拍照打卡的人,想要拍张背景干净的照片,已是一种奢望。

顺着蒿坝河沿公路而下,山里的人家被秋色染得五彩斑斓,古朴宁静的田园风光,让人恍若走进了“世外桃源”。

驱车继续前行,两座笔直耸立的山峰挡住去路,当地人称石门山。相传清道光年间山上曾有一座石门寺。据碑文记载,这两座山原本是连在一起的,中间有一道石门,早上鸡鸣时石门会自动打开,晚上无人过往时石门会自动关闭。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爬上山巅,但面对最后几米高垂直向上的悬崖绝壁,只能望峰兴叹。在山顶上没有找到石门寺的痕迹,倒是看到了修公路炸山开石的痕迹。我们现在看到这两座山,会不会是修路的时候从中间炸开而成的呢?

林间鸟语声声,溪流潺潺,粗壮的树干上爬满了青苔,上面挂着晶莹透亮的水珠,诗情无限,让人的心情也随着明亮起来。

村里泛黄的老屋墙上,老标语依然清晰可见。

高江路的终点玉皇庙镇石窑坝村,这里有一棵被称为“西北第一树”的银杏树王,树粗4.4米、高26米,树龄已近4000年,相传为周文王亲手所栽。

一路走走停停,看完玉皇庙的古银杏出来,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不过,玉皇庙虽然是个镇,镇上吃饭的餐馆却没几家,所以还得继续往前走,沿国道244到江口镇才能解决午饭问题——据说江口镇是留坝县最大的一个镇。

在江口镇吃罢午饭,顺着244国道往宝鸡太白县方向走,会经过汉中最后一个村子磨坪村,半山腰里隐藏着一个叫许家山的小组。这个地方的民居清一色的关中建筑风格,村民说话也带着浓浓的关中口音。想要进村只能徒步,需要穿过两座大山,如果没有向导,很容易迷路。限于篇幅,关于许家山,我将另外单独写一篇图文。

如果不去看古银杏树王和许家山,可以从玉皇庙镇出来后,右拐走土玉路回留坝县城——我觉得走这条路才能真正感受到穿越秦岭的乐趣。这一段路纯粹是在险峻的山谷里盘旋,曲折蜿蜒,起伏跌宕,沿途无数个Z字形、U字形弯道和180度的大拐弯,一边紧挨着山体,一边就是悬崖。站在垭口极目远眺,秦岭风光一览无遗,就像颜料瓶子被打翻了一样,漫山遍野染了个透,如彩霞披落山体,惊艳如斯……

留坝看秦岭日出的最佳去处是太子岭,遗憾的是我来留坝这几天大多是阴雨天气。看天气预报云图显示早上六七点的时候有出太阳的机率,于是半夜出发赶到太子岭,结果山上雾茫茫一片,啥也没有看着。

秋意愈浓,红叶越疯狂。太子岭是红叶最先变色的地方,红色、**、绿色、褐色……,一簇簇,一片片,层层晕染,斑斓如画。

前往太子岭的路上,会经过狮子沟牧场——这里曾经是诸葛亮军马放养之地。细雨中的高山草甸上,三五成群的牛羊漫步其间,落叶松因为雨润的原因,色彩显得更加美妙迷人。

从太子岭下山,经狮子沟,过情人谷,翻越光华山,可以回到留坝县城。在太子岭看完日出之后也可以走火烧店方向回程。不管走哪条路,风景都是一样的如诗如画,让人流连忘返。

所以,如果你还没有去秦岭,不妨现在就出发吧,抓住这个秋天的尾巴,感受一场“停车坐爱枫林晚”的秦岭美色之旅吧!

附:自驾线路示意图

温馨提示:留坝 旅游 接待能力有限,建议出发前提前预定酒店住宿,不然有可能面临无房可住的境况。推荐离县城不远的楼房沟精品民宿,这家民宿位于小留坝村,全部由民房改造而成,单独院落,一价全包那种,管家服务非常贴心,就是太火爆了,很难预约上。

饮食:留坝属秦岭以南,以米饭为主,高山土豆、腊肉、竹笋、木耳、香菇等都是当地的特产,还有留坝民间的十大碗,满大街的天麻、西洋参好像是种植的。

大家还有什么问题需要了解的,请在下方评论留言,我会一一解答。

天气预报黑色代表什么

常见得气候现象中锋面中的冷锋用线条加(黑)三角表示。冷锋用线条加(黑)三角表示,三角形加在暖气团一侧,冷锋雨区在锋后。

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 蓝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还附以普遍性的防御灾害指导。

符号定义

晴:指天空无云或虽有零星的云,但云量占天空不到1/10称为晴,有时天空中出现很高很薄的云,但对透过阳光很少有影响的也称为晴。

多云:当空中的中、低云的云量占天空面积的4/10~7/10或高空云量占天空面积的6/10或以上时称为能够为多云。

阴天:凡中、低云的云量占天空面积的8/10及以上是称为阴。阴天是天色阴暗,阳光很少或不能透过云层。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天气